有了玉米田,换成的是一片片的戈壁沙漠。而这时候的副驾驶座上,女人早已经变成了一具覆盖着破烂白色连衣裙的骷髅,但是眼窝里依旧有着红色的鬼火,伯符对着那个骷髅笑了一笑,打开了副驾驶门,那个骷髅就在沙漠的晚风之中化为了阵阵飞灰卷到了门外,带着原本在驾驶室里的腐烂气息一起……整个驾驶室里就好象是新造的一样干净,那个女人的痕迹一点也没有留下。道路两边的仙人掌之间,伯符看见了那个蹒跚的骷髅,身上的衣服就跟布条一样,这个骷髅还在往道路的另一头慢慢走去,身影在仙人掌之中忽隐忽现,仔细看的时候却是消失无踪……伯符哈哈大笑,一脚油门在公路上开远了。很快在道路的一边,有着很多卡车跟轿车停放在那里,在充满了西部风味的木头围栏之上,一个低俗的霓虹灯组成的半裸女人的板子挂在最高处,下面的霓虹灯组成了一行英文字。“捏酒吧!真他奶奶的直截了当……不过我喜欢!”伯符非常愉快地在停车场上停下了车,看着酒吧门前的广场上有人在声嘶力竭地揽客,用词之低俗,语言之下流乃是伯符最喜欢的调调。
广场上有着很多带着牛仔帽的家伙在晃荡,等待着酒吧开门的时间,绝大部分家伙一眼看上去就不是什么好人,其中很多人的打扮一看就是公路暴走族——伯符在停车场看到的比卡车还多的就是各种摩托了。而还有一个大类就是穿着格子牛仔衬衫的公路卡车司机,样貌同样粗野,跟那些皮衣皮裤的流氓土匪一样,腰里看上去都是鼓鼓囊囊的带着家伙。“我靠!我喜欢这里,德克萨斯!!全美枪支最为泛滥的地方!”伯符入乡随俗,马上也在腰里揣了几把家伙,同样弄得外套看上去鼓鼓囊囊地准备进场。黄种人的外貌几乎是立刻就跟场上的红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