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是当时御灵宗最强的一个,但关于各种灵兽的见识,那绝对是远非常人可比。
在历代同门中可排第一。
注意,是历代!
在此人笔记中,则有这么一段,老夫某次外出,曾偶遇一天生灵物,此兽形如毛球,四肢细短,形态滑稽可爱,然而却是天下兽族的克星,能祭出一乳白色光幕,凡是笼罩在其中的妖族兽类,都只能任由牠摆脱。
然而此光幕只对普通的妖族兽类有用。
对人则毫无效果,同样的,妖族如果能够施展化形之术,变化为人形以后,则光幕也会同样失去效果。
比如说一头高阶妖兽,他是人类形态的时候小毛球拿牠无可奈何,可牠一旦现出原形,以兽类的形态出现,小毛球则轻易就可以讲其灭杀掉了。
这段记载,林轩以前也曾浏览过,只不过那时候,完全没有往自己走失的灵兽身上去想,甚至抱着几分怀疑的态度,因为这太不可思议了。
没想到却是真的!
林轩心中一片火热,在光幕中能够秒杀所有的兽族,这种神通,不就是传说中的法则领域么?
我的领域我做主,里面天地法则也要为我所用。
林轩如今已是灵界的修仙者,见识却是要胜过那兽痴许多。
领域,传说是渡劫期修仙者才能领悟的东西,在里面,可以运用,甚至是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天地法则。
如今想想,那白色的光幕,与传说中的领域,相似以极,只不过有瑕疵,牠的领域,只对野兽形态的妖族有用而已。
为何会如此,林轩不晓得,不过这灵兽,林轩是一定要收回来的,在某种情况下,可是大有用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