。那是一台陈旧的奥斯特双速搅拌器,有个蜂窝状的底座和厚厚的玻璃罐。我抓住把手提起搅拌器,大步走回了客厅。沃尔特已经又窝进了他的椅子里。我走到他跟前时,他抬头看了看我。“你手里拿个搅拌器干什么?”他问。我二话没说就举起搅拌器朝他的头上打去。我并没有一下子把他打晕,但他伤得着实不轻。他从椅子上滚了下去,头破血流,试了好几次想爬起来都没有成功。于是我就把他拖到了厨房里。我把一整套厨房用刀全都拿了出来,还有砸肉的榔头、切肉刀。说得确切一点,我把他活着给千刀万剐了。整整两百磅肉。地上血流成河,都渗到了厨房的地砖缝里。我把他的骨头装进垃圾袋,把肉填进了垃圾处理机。垃圾处理机的质量很好,直到最后才被带头发的头皮给缠住了一次。不过仅此一次便把处理机给报废了,排水槽口飘出一缕焦煳的青烟。
这之后我不知道该干什么,所以就报了警,然后等着他们。警方逮捕了我,我没有反抗。没有人保释我。这起杀人案在当地引起了极大震动。我们那个社区以中产阶层居多,向来和谐宁静,偶尔冒出一桩家暴案件或者谁家的小孩踢响了别人的汽车警报器,就已经是了不得的事件了。一个女人把自己的丈夫碎尸万段?可想而知人们会有多么震惊。那件案子甚至还成了轰动全国的新闻,虽然只是昙花一现。但英格索尔就是因为这件案子找上了我。他们拉着我去法庭受审,但押运过程极为松懈。我只是一个三十出头的家庭妇女,看起来文文静静的,对于警方的工作从头到尾又都十分配合,所以没人把我当成一个重案犯去看管。但谁也没想到,押运犯人的车子会被一辆卡车拦腰撞上。更没有人想到,那次意外竟是有人蓄意为之,对方撞翻了警车,把我